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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商学院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 评选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3-29 点击数:

为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湖北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通知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一批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典型,湖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会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举办湖北大学商学院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325- 202343

二、活动对象

湖北大学商学院全体研究生

三、机构设置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特设立湖北大学商学院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邵俊青、邵阡、程时雄甄国辉卢晨元娟娟郑智文刘阳张熙正马宛荣潘雯雯喻言张佳林王诗睿张亚澜林一平

四、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导师1推荐至学校评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荣誉称号若干


(二)参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候选人应为湖北大学商学院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年限在2年以上,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经常性的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并积极为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提供环境,创造机会。积极对研究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就业督导,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评选流程

1.广泛推荐

由各班级具体组织,每班推荐一名导师参选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湖北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1);

②《湖北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个人事迹及推荐词》(附件2);

③推荐导师一寸登记照1张。

2.资格审核

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选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拟推荐导师不符合参评条件,或存在师德师风等方面负面情形的,应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投票

学院研究生会将通过“湖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会”官方公众号发布“湖北大学商学院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展示推送和投票通道,各位投票者可进入相关页面投票票数前3名的候选人进入线下展示环节

4.线下展示

学院研究生会将集中组织各“导师代言人”团队展示导师个人事迹,展示者可以运用PPT、视频、表演、演讲等各种形式生动展现导师们最精彩的个人事迹。展示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投票。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研究生会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认真开展本次评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要建立学院评选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序进度,为评优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学院研究生会要及时传达评选工作相关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院研究生会要加强评选全过程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挖掘和树立优秀导师典型,努力营造崇教厚德、尊师重道、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湖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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